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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市直各单位、各办事处: 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0〕487号)文件要求及中共义马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暨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对承租国有房屋的各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房屋租金。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现就租金减免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减免由产权单位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请租金减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 1.2020年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减免申请表; 2.承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 4.租金减免协议; 5.缴款凭证。 附件1:《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服务业〔2020〕487号)附 件1.pdf 附件2:2020年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减免申请表附件2 2020年国有房屋出租租金减免申请表.docx 附件3:租金减免协议附件3 租金减免协议.docx 义马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2020年8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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