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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2016年预算公示

发布日期:2016-12-30 14:50 浏览次数: 字体:[ ]

义马市机关事务和房产管理局概况及主要职责

 一、概况

 义马市机关事务和房产管理局坐落银杏路西段南侧,1984年成立房地产管理所,隶属建设局领导。1986年成立义马市房屋改革办公室,下辖房地产管理所,隶属建设局领导。1994年9月,撤销义马市房地产管理所,成立义马市房地产管理局。1997年成立义马市事务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2010年,更名义马市机关事务和房产管理局(正科级单位)。

现有在职职工35人,退休职工36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6人,全供事业:28人,差额供给:1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房产行业行政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住宅建设和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研究显示住宅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途径。

   3、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和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并进行实施;负责廉租住房、公租住房的建设和租赁工作;负责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补贴发放和档案建立工作。

   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根据国家住房政策,拟定我市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的监管,依照法律法规,对房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6、参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制订工作;对房产开发经营进行监管。

   7、负责城镇房屋权属管理及交易、抵押工作,核准房产测绘成果;负责涉外房产和代管房产的管理。

   8、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义马市物业管理办法》;加大物业管理力度,建立住房维修资金制度,加大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9、负责对全市房产行业中介组织的监督,规范从业行为。

   10、负责房产租赁、拍卖等行政工作,指导房屋商品化工作。

   11、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的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

   12、负责房产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13、负责组织协调房产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全市公共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制订公共机构节能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加测的评价考评工作。

    15、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6、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党委办公用房治理工作。

    17、负责市委、政府机关大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市委、政府机关大院的供暖、供水、供电、开水供应、卫生保洁、绿化美化、亮化等工作。

    19、负责市委、政府机关办公楼及其他办公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20、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义马市机关事务和房产管理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6年本单位收入预算645.140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1403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6年本单位支出预算645.1403  万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8.838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20.182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0.4196万元;

4、专项支出:225.7万元;

5、其他专项支出:60万元。

201713203029168.rar20171320283415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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